长度及允许偏差
a、长度
钢筋通常按定尺长度交货,具体交货长度应在合同中注明;
钢筋可以盘卷交货,每盘应是一条钢筋,允许每批有5%的盘数(不足两盘时可有两盘)由两条钢筋组成。其盘重及盘径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b、长度允许偏差
钢筋按定尺交货时的长度允许偏差不得大于±25mm;
当要求较小长度时,其偏差为+50mm;
当要求较大长度时,其偏差为-50mm。
c、弯曲度和端部
钢筋端部应剪切正直,局部变形应不影响使用。
影响螺纹钢价格变化的因素主要有以下三个:一是生产成本;二是供求关系,影响供求关系的因素比较复杂;三是投机因素,投机因素有时会导致价格非理性上涨或下跌。影响生产成本因素包括原材料成本、能源成本,影响供求关系的因素包括宏观经济运行周期、产量消费量、库存情况、进出口政策。
螺纹钢的规格要求应在进出口贸易合同中列明。一般应包括标准的牌号(种类代号 )、钢筋的公称直径、公称重量(质量)、规定长度及上述指标的允差值等各项。我国标准推荐公称直径为6、8、10、12、16、20、25、32、40、50mm的螺纹钢系列。供货长度分定尺和倍尺二种。
螺纹钢筋的成品质量随冶金熔炼炉次和热轧批次的工艺情况而有所变化,炉号和批号是抽样检验的基础。因此进口收用货部门和仓储部门要注意保留货物上的标记,出口企业和外贸部门也要按标准要求分清批次、炉号并提供质量证明书。